9月24日,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关于“3·28”高处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,事件发生在2026年3月28日10时许,地点位于白云区石井街凰岗东约大道五巷14号的一处自建房。这起事故致一名工人受伤,案件的背后曝光了严重的安全管理缺失。
根据报告,事故所涉及的建筑为一座八层高的自建房,建筑总面积达到835.12平方米。房屋的权属人及项目发包人是叶某健,现年55岁,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,工程承包人则是57岁的曹孟红,来自湖南益阳。3月28日早上8时,工人陈某宽(30岁)陪同父亲张某华抵达施工现场。当日的作业内容是将排水管从六楼接到七楼。
在施工过程中,陈某宽独自在六楼准备工作,而叶某健和曹孟红则上到七楼。在七楼,叶某健与张某华就计划在屋顶添加排水管进行讨论,具体涉及了打孔位置等施工细节。讨论结束后,张某华将这些情况告知陈某宽。大约在10时,陈某宽在完成六楼卫生间的钻孔任务后,决定前往八楼天台查看新排水管的打孔位置。 乐玩.LEWIN乐玩
当他到达天台时,发现地面一半已铺设蓝色防水布,而另一半则堆满了各种袋装余泥与杂物。天台上留有一小块被绿色帆布覆盖的区域,面积大约为3平方米,并且高出地平面约20厘米,外形看似一个平台。然而,现场并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,导致陈某宽误以为这一区域可以安全通行。在没有提防的情况下,他走上了覆盖区域,然而这一部分实际上是曹孟红新建的电梯井口,且井口的封顶工作根本未完成,仅用木方和木板加上绿色帆布粗略覆盖。
陈某宽的踩踏造成了帆布以及其下的木材塌陷,随即从井口跌入井道。在下降过程中,他接连冲破了四楼和二楼的安全网,致使一楼的木板被压断,并最终重重落至电梯井底。事故发生后,陈某宽被迅速送往白云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,后经转院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,并经历了数次的复康与治疗。目前,事故相关各方尚未就后续的处理达成一致。
调查报告中,对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引起了广泛关注。报告明确指出,承包人曹孟红因无建筑施工资质,且冒用他人名义承包工程,未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,导致事故的发生。他未能遵循《建筑法》《安全生产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构成了明显的法律责任。为此,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。而在涉及到其他法律责任方面,报告也建议各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。 乐玩.LEWIN乐玩